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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07    作者:党委办公室   点击率:

  为加强党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上配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根据《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立信会计金融党办〔2016〕7号)和《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立信会计金融党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党委办公室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内容

  党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主任和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委员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全体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二、主任的责任

  1.对党委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条款;

  3.加强对党委办公室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结合党委办公室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纠正党委办公室不正之风;

  4.对党委办公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或违法、违纪的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纪委、监察部门报告,并协助、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三、副主任的责任

  1.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应该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

  3.抓好对分管科室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指导并督促分管科室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调查、分析、掌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完成上级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决议。

  四、支部书记的责任

  1.对党委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掌握党委办公室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学校及上级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党委办公室支部民主生活会,向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爱岗敬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正气,抵制歪风,激励教职工爱国荣校,勤奋工作,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4.负责对党委办公室支部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的问题和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认真核查,深入了解、收集材料、存档备案,并及时向党委和纪委、监察部门报告,配合查处违纪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责任的追究

  党委办公室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应身先垂范,认真贯彻本实施意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保证责任制的执行到位;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责任人,党委办公室将追究相应责任。

  六、考核和检查

  1.党委办公室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民主生活会前,要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应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和条件,对执行不力的予以督促和批评。

  3.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及广大教职工的监督,积极发挥民主党派和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

  七、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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